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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研究与法律人类学的对话”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时间:2024-10-25 浏览量: 来源:法学院

    新闻网讯  10月19日,“政法研究与法律人类学的对话”学术研讨会于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知行堂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央民族大学科研处、法学院、法律人类学云端读书会联合主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和《中国法学》《法律和政治科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政法研究和法律人类学的专家学者围绕政法人类学的前沿、理论、田野和展望发表观点和展开学术研讨。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强世功在开幕式致辞中对学校法学院首次举办这次活动的开拓意义表示肯定。从“政法”概念的复兴史出发,他指出了“政”是指政治秩序和生活的根本正当性,“律”是不随人的意志转移的客观规律,而“法”是调节主观、正当和客观规律之间的一门学问。“人类学”是由帝国治理的起源、田野调查的方法、人类文明的回忆和文明秩序的批判共同定义的学问。四种学问、四种方法为政法研究和法律人类学的对话提供了沟通的桥梁。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吕岱瀛主持开幕式时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中央民族大学的发展历程和办学宗旨,特别强调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时期法治保障的学术意义和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院长、《世界社会科学》主编张冠梓在致辞中深刻阐释了法律人类学发展历程中呈现出的时代性、多样性和开放性,指出了法律人类学运用文本分析和田野调查相结合的研究范式,以及对探索中国文化主体性的反思功能。鼓励当下中国学人从法律人类学视角来建构中国本土的理论资源和知识体系。

    主旨报告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对政法范畴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变历程做了系统的梳理,希望政法研究的学人不仅要推动学科化、课程化、教材化的学科建制,而且将研究成果实战化、实用化、操作化深入到政法机关的实践。北京大学朱晓阳从“厚概念”、“薄概念”和“中间性链接”的联系角度深刻阐释了人类学的方法论进路,讨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问题。

    圆桌论坛分别聚焦政法人类学的前沿问题、政法人类学的理论问题、政法人类学的田野问题、政法研究与法律人类学的共同使命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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